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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台县检察院:支持起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

来源:高台县检察院 作者:吴丹 发布时间:2024-11-27 09∶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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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来,高台县检察院以开展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为抓手,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,加强特殊群众权益保护,以检察“深度”提升民生“温度”,以“民生案件”推动“检护民生”。

为残疾劳动者追索赔偿金

“检察官,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给我3.1万元了。”

今年4月份,周某驾驶机动车驶入左道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小轿车相撞,造成轿车内乘坐的黄某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黄某被送往医院治疗,造成鼻骨骨折、腰部软组织损伤等多处损伤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黄某先后与周某、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均没有结果,向我院申请支持起诉。经审查,黄某肢体四级残疾,无固定收入,家庭困难,其诉求应予支持,遂支持黄某通过诉讼方式索要赔偿金。9月3日,高台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支持黄某的诉讼请求,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.1万元。

高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,建立全方位保障的民事支持起诉机制,综合运用诉前主动对接困境诉求、提供法律帮助,诉中继续跟进,诉后关注回访等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。

为生活困难老人维权解困

“检察官,他不返还我的耕地。” 

今年6月,高台县检察院干警接待了一位姓李的老人。通过交谈,办案人员弄清了来龙去脉,原来,这位老人为偿还儿子借款,将自己的承包地转让给王某经营,租赁费用于偿付借款本息。按照约定租赁费用抵顶完毕借款后,李大爷多次要求王某返还承包地,但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返还。因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,且无力支付律师费,李大爷一直未维护自己的权益。承办检察官还了解到,李大爷是农村低保户,生活困难,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。办案人员阐明法院诉讼程序,耐心指导李大爷收集相关证据,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7月8日,李大爷拿回了自己承包的10.04亩地的经营权。

扶弱帮困既守护公平正义,更彰显司法温情。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支持起诉作为民事检察履职的重要环节,密切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,主动作为,解决弱势群体“不会诉”“不敢诉”难题。

为务工人员解决欠薪难题

案件办结不是目的,矛盾实质性化解才是根本。

2016年至2023年,闫某陆续为盛某提供劳务,盛某一直拖欠闫某的劳务报酬。2024年1月23日,双方经结算,盛某共拖欠闫某劳动报酬70000元,并出具了欠条,承诺尽快支付,但一直未得到解决。于是闫某便向高台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,我院在依法受理后,立即开展调查核实,详细了解盛某的欠薪具体情况,并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。2024年2月6日,高台县检察院依法支持闫某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同时积极促进双方达成民事和解,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诉前,经过法检两院释法说理后,双方同意协商解决。几天后,闫某和盛某在高台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碰面,双方达成限期还款的调解协议。

高台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成立检调工作室,促进当事人和解,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,节约了司法资源,提高了司法效率,推动了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,实现了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、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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